强化责任 确保质量
——贺兰县单位清查实行县普办人员包乡镇制度
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工作中,贺兰县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实行普办人员包乡镇制度,确保全县单位清查工作的质量。
贺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借鉴农业普查的成功经验,实行办公室人员包乡镇制度,将办公室人员分派到各个乡镇,每2-3人包一个乡镇,建立考核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包干负责。派下去包乡镇的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指导该乡镇场的清查摸底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普查员的到位情况和清查登记入户情况,确保两个100%,即:普查人员到位率100%,清查摸底的入户率100%;包乡镇人员还坚持每天汇报本乡镇在清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上报告。同时,贺兰县普查办将负责包乡镇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发放下乡补贴挂起钩来,实行责认追究,有效增强了普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普查办公室人员对各乡镇单位清查包工作、包责任,使 贺兰县单位清查摸底工作进度和登记质量有了保障,为下阶段普查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