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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普查办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全市单位清查工作质量

稿源: 银川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责任编辑: 朱少龙       第48期      发布日期:2008-11-11  
 

  近日,在全区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上报和查遗补漏的重要阶段,银川市经济普查办公室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对清查初次上报数据的审核比对和评估,以确保全市单位清查工作质量。

  一是召开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强调要求各县(市)区确保单位清查质量,并按照自治区普查办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单位清查数据库;二是分别将各县(市)区上报的清查数据库及时进行汇总,并将形成的银川市辖区、银川地区综合数据库与一经普数据库、基本单位年报数据库等做比对,掌握全市二经普总体变化趋势;三是在市普查办内部采取分县区责任包干制度,加大力度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清查数据库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各类清查对象的行业界定是否正确,并将审核发现的错误和修改意见迅速反馈至相关县(市)区,以做好各地单位清查数据库的修改完善工作;四是将各县(市)区上报清查数据库中的“三上”单位与各专业2007年年报及2008年定报单位数量和名录进行了认真对比,将对比中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单位列出了清单及时反馈相关县(市)区,并要求进行核实、查找或说明情况。

  目前,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都已将单位清查数据库(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上报自治区和银川市两级普查办公室,并正在紧张进行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查遗补漏和个体户清查表录入工作,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正在有序、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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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