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为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近日,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制定了《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以有关单位职责任务》、《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同时配套制定了《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了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着力强化考核工作,促进普查工作任务落实。
《职责任务》对市统计局等22个市直部门、永宁县等6个县(市)区、市工商局等4个垂直管理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以及人民银行宁夏中心支行等6个中央驻银机构各自的经济普查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普查全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强化了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同时《职责任务》也明确了全市各级政府的普查目标任务和责任;明确了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总体工作职责和任务,使各地各部门责任清晰,任务明确。
为了使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又制定了《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细则》严格按照各部门职责任务,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的方法步骤、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具体要求、考核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对各成员单位经济普查目标责任考核作出了明确规定。
《考核细则》还要求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好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考核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真正使考核起到总结经验、树立标兵、推动工作的作用。
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制定的《职责任务》和《考核细则》,将为我市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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