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年度、各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附:《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根据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目标和任务,特制定《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银川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银川市经济普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在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市普查办公室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对各县(市)区、承担普查任务的市直各综合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及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各地各单位普查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落实情况;普查经费落实使用情况;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普查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情况;普查登记工作完成情况;普查工作进展完成情况;普查数据质量验收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经济普查考核工作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开展,以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采取日常抽查督查、分半年度、年度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方式,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各年度和整个普查完成期工作进行考核。各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并以领导小组名义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及自治区有关方面。
五、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宣传、普查培训、普查登记摸底、数据质量、加减分七部分,各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
六、考核的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成员单位、中央和自治区驻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自承担的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各单位要把考核作为推进工作的必要措施,力求普查工作的经验、亮点在各地和各部门不断涌现。
2、各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特别是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和组织工作,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又要及时向市普查办公室汇报、沟通工作,不断把考核内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市普查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考核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真正使考核起到总结经验、树立标兵、推动工作的作用。
4、考核过程中有关考核内容和标准如有补充完善,以市普查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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